lokane

555各位手贱的姐姐妹妹听我一句劝吧,不要再替主子卑微求爱!!

《顺流而下·后篇:热爱》(一)

*系列结局,时间在正篇之后,前篇在正篇之前,下一更起可能会有跳的太快之感,建议把正篇再看一遍拉长时间线

*所有涉及到真实地点的历史都是我编的

*older!Arya设定,拉蕾萨姓转,有英俊的人私设,反正他们就打个酱油,领会精神即可

*乔治·奥威尔《1984》AU,设定有轻微调整

*CP为Jaqen/Arya

*《我们》后篇,《顺流而下》系列第三篇

*轻微政治倾向,无警告,昆哥POV视角

更多NOTE见最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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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1984》:描写极权主义的时代,国家内部社会结构被彻底打破,英国唯一的政党英社(英格兰社会主义)通过改变历史、缩减词语、打破家庭等极端手段钳制人们的思想和本能,以具有监视与监听功能的电子屏幕控制人们的行为,以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和对国内外敌人的仇恨维持社会的运转的故事。
人物结构分为中心党员、外围党员和普通无产者。而外围党员一般分布在真理部、和谐部、仁爱部和富民部四个政府机构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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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东亚和南亚仍然很混乱,但比我刚来时好些。到处又哭又叫,又是尸体、又是野兽。冬天已经到了,我该找个时间回一次伦敦。一月份就要到了……”

 

他在日记本上匆匆写下这段话,笔芯的墨水只剩下一点,于是在石砖上磕了两下又划几笔,痕迹越来越淡。想了想,他临时在最后加上这么几句:

 

“总之,新德里与哈里亚纳之间已经架起了一墙电网。我不知道我希望哪一方胜利,至少现在,我不愿这么说。如果是去年的我,一定把赌注压在伦敦。并不是赌注,我确信。我现在依旧确信。胜利属于伦敦,不管我希不希望。”

 

这时候,有人在远处叫他的名字,由远及近;他潦草的涂完最后一个字母,想起过去的某次,他躲在目标门后,在信笺纸上潦草的划完半首歌词。然后他拨开小刀,手起刀落,血迹擦着纸张米白的边缘飞过去。“——少校。”拉蕾萨在那头喊他,“少校!战俘回来了!”

由是他站起来,扣好大衣,信步朝那边走。部分是印度本土人,也有俄国人和他们的盟友。并没有什么大用,而且和以前的很多次也没有什么区别。他突兀的听见一声短促的笑声,来自战俘中某个清瘦威武的中年人,约莫五十来岁:“日记?”

他立刻将笔记本合上扣好,警惕的瞥了一眼,普普通通的回答,忆古思今而已。

“记忆这种东西,上校先生。”卢斯·波顿平淡如水的说,“神经突触而已。”

 

他没理会这位著名战俘,转身走回大营。拉蕾萨跟上来的时候,他问这男孩子,今天是几月几号。“12月22了,上校,冬天冷的很。”那纤细的男孩儿开始抱怨,但他自己却没有什么感觉,如果在伦敦,现在一定会下雪。过了一会儿,他反应过来,翻开笔记本匆匆结尾:“12月22日。”

当然,记日记仍然是危险的举动;可这里是印度,离伦敦太远,电子屏幕和思想警察到不了这里。

“等再过两天,伦敦的人会到这边来。”拉蕾萨起了个话题,看起来有一点点难过和舍不得,“你要走了吗?”

“我任期到了,小伙子,我得离开和谐部回去给仁爱部工作。明白吗?”他停了一下,低头掐了一把男孩子的脸,“别这样子,你这家伙。我保证你送走每个长官的时候都是这幅表情,然后再过两天你就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。所以你现在再这个样子,我就把你吊起来,明白吗?”

拉蕾萨点点头,狡黠的笑起来。他悄无声息的默然承认,确实是这个样子。他在新德里呆的时间太长,完全看不出是大洋国的人。“要我说,我很少见到你这样子的军官,我一定会多记得你两天。”他解释说,又问,“我很好奇,你什么时候去的仁爱部?”

“比你小。”这一个觉得很有趣,笑起来,如实回答了。

“那可真是够有趣的。”拉蕾萨评论说,“这之前,你在做什么?”

少校眨眨眼睛,然后耸耸肩膀,从鼻腔里喷出一股气。“忘了。”

“那就更有趣了。”

“忘了就是忘了。”他漠然地说,“记忆的本质不过是神经突触而已,对不对?”

拉蕾萨逃避似的,到处晃两眼,吹起口哨。之后,他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。新德里跟伦敦有点相像,却又截然不同,习惯了伦敦的人,很难理解为什么人们会过着这么混乱而无管制的生活。曾经,有人说,一个国家的原貌,离首都越远保存的越好。大洋国十九世纪初攻占了印度,此后矛盾不断。一直到现在,新德里最出名的景致仍然是战壕与教堂。不,应该说,教堂与寺庙。解放战争前,英格兰没能强行推广基督教。可惜,这几样,伦敦都没有。那么,这就是伦敦真正的样子吗?以前的伦敦,难道真的就是这样?如果他这么讲给她,她一定不会相信的。

一直到临走的前一天,拉蕾萨仍然建议他延长任期,留在新德里。“我们这里乱是乱,”这男孩子说,“好歹有的选择,而且有希望。”他回过头盯着着小伙子,对这句话感到惊奇。无法想象,拉蕾萨从来没回过伦敦,因为这些用词是如此准确,而且有力量。但是,吸引他的不是这句话;接下来,拉蕾萨告诉他:“现在情况好,少校。你知道吗?斯德哥尔摩和赫尔辛基私下签了协定。现在过境,不会比任何时候更容易了。”

他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含义,福至心灵的,心下一动。从斯德哥尔摩到赫尔辛基意味着从大洋国到欧亚国。这个念头非常疯狂、也非常诱人,但不会比任何时候更不具有可行性。

“是吗?”他假装不经意的问。

“拜托。”男孩子嘟哝说,“我保证,你假如能到斯德哥尔摩,电子屏幕的信号都会比其他地方弱一些的。”

“哦。”他索然无味的回答,好像很无趣的样子,但是,他在心里默默将地图扫了一遍,逐个画出最可能的中转路线。最可能的情况下,他们穿过荷兰,直接从伦敦到柏林,而柏林的情况他比伦敦还要熟悉;或者,先南下到凡尔赛,然后北上。反正,必须先穿过英吉利海峡。

我在凡尔赛有朋友。他心不在焉的想,第一次感受到友谊的好处,而且很庆幸。“总之,”少校告诫那年轻的小伙子,懒洋洋地眯起眼睛,“我以前听过一个童话故事,有一条蛇勾引两个人偷吃苹果,然后它的舌头被人割了下来,挂在树上。”

“如果你说的是《圣经》里的亚当和夏娃,我认为原版不是这么讲的。”拉蕾萨抱怨,“这是什么烂段子?”

“我不信神。”他简要的回答说。

“我知道。”这皮肤像橡木一样黝黑小伙子反应很快,“你信老大哥。”

“呀。”他发出一个意义不明的音节,别过头耸耸肩。

当天晚上,他窝在作战室查看世界地图,用铅笔在笔记本上划线和标注,为他的大计划添砖加瓦。他也不清楚自己的勇气从何而来,但无论怎样,他确信一旦他们越过斯德哥尔摩的边界,就有摆脱电子屏幕的可能。想到这里,他无意识碰了碰手腕上的电子表,皱了皱眉头。由于接收不到信号,表盘上一片虚无的银亮,军规却规定他不能将它取下来。

 

等天要亮的时候,他将笔记扫一遍,把这几页纸撕下来,扔进火里。现在,他迫不及待要回伦敦。直到拉蕾萨跑进来告诉他伦敦的飞机已经停下来的时候,他站起来,最后一次稍微整理了一下大洋国黑蓝的军服和肩章,重新扣了一遍大衣外的腰带。

他那个普遍觉得英俊的前(将来)同事裹着一层棉衣,沙色眼睛盯了他一眼,叹了口气。“印度真热。”那家伙抱怨说,“你知道伦敦现在什么情况吗?”他一边说,一边把外套敞开,同时把手套脱下来揣在兜里。

“不用想也知道。下雪了还是雪停了?”他问,然后一捶飞行员的胸,“还真是你啊,3203.”

“……那句话怎么说,贾昆?”他的同事回敬了一捶,被他躲过去了,“我还猜你会叫我名字咧,你这家伙毛病真多。”

“我才不叫你的蠢名字呢。”他扬起头,嘲讽的笑起来。

“好吧,总之,快走。把你的箱子搬上去。”3203说,双手环抱,“你得回家去复职了,8402.”

 

至少,他对印度毫无留恋。直升机的视野使整个新德里浓缩成一块彩绘积木。等机身逐渐穿过云层,他下意识觉得空气在变冷。随后,他想起艾莉亚·史塔克。他离开伦敦的时候秋天还没过去。这时候,“嘀”的一声响起,他的腕表表盘显示出荧光的数字,通过电子屏幕连接到终端。他立刻收敛起表情。

是的。他意识到,这里是伦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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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TE:少,而且没什么挑明的内容……走的暗示向。

昆哥的POV想尽量放的冷静些。

下一更有神转折,真·剧情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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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TBC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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